刚才看到一条新闻 内容大概是:公安部等八部门发布《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》公告其中有一条内容是,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将拉入黑名单。
于是我开始慌了。。慌的不是这条规定,而是有件事我一直在担心到时候会不会有什么问题。。
之前进厂 年龄不够,问同事借了一个身份证,然后进厂了。发工资的时候必须要求是本人身份证的银行卡。但是我用的别人身份证进的厂,然后我就去代办了张银行卡。然后每个月发工资,都发到代办的卡上在。用了几个月,年纪到了,赶紧让主管把我信息更正过来了,用回我自己的真实姓名。
事后问同事,他说那张身份证是他捡的。。。我也是醉了。
到时候人家那人查自己在银行的开户,岂不是能查到我办的卡。。
然后诬陷我取走他的钱怎么办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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